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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重要提示

  • 发布时间:2023-11-29
  • 来源:国联官网
  • 阅读量:

一、期货最后交易日提示:

1、郑商所:12月7日是ZC2312最后交易日。

 

二、期货到期日提示:

1、大商所:12月7日是a2401、b2401、c2401、i2401、l2401、m2401、p2401、pg2401、pp2401、v2401、y2401系列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最后行权日。

2、广期所:12月7日是si2401系列期权最后交易日, 最后行权日。 

 

三、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提示: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30日,如您持有2312合约,必须符合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相关规定:

1、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品种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

2、上期所品种持仓在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上期所品种交割单位: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氧化铝为15手,不锈钢为12手,镍为6手,铜、铝、锌、铅为5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纸浆为2手,天然橡胶、燃料油、沥青为1手。

上期所自然人客户持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盘,即2023年12月8日(FU2312合约为2023年11月23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

3、能源中心品种持仓在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能源中心品种交割单位:国际铜为5手,20号胶为10手,原油、低硫燃料油为1手。

NR2312、BC2312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司保证金收取比例表(202311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