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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 关于20号胶期货品种交割单位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9
  • 来源:国联官网
  •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号胶期货交割单位调整延期上线的通知》(上能发〔2022〕35号),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标准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相关实施细则修订版自2023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4日)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4月28日收盘后,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客户在20号胶期货交割月合约的投机持仓、套保持仓应分别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个交易日);自2023年5月4日起,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客户在20号胶期货交割月合约的持仓应当是10手的整数倍,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10手的整数倍;非整数倍持仓将由能源中心强行平仓。

2.2023年4月28日收盘后至2023年5月4日开盘前,客户所持有的20号胶标准仓单将由能源中心按照一个垛位、具有相同交割属性的100吨进行合并归整;无法合并归整的将被注销成现货。

3.2023年4月28日,暂不开展以下业务:

(1)20号胶期转现交割业务;

(2)20号胶保税标准仓单转让业务;

(3)20号胶上期综合业务平台业务。2023年4月27日15:00以后,上期综合业务平台暂不受理20号胶保税标准仓单相关业务,并会将尚留在该平台的20号胶保税标准仓单进行强制解授权至标准仓单管理系统。

4.2023年4月28日17:00至24:00,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暂不受理20号胶期货相关业务。

5.2023年4月28日结算后,作为保证金使用的20号胶标准仓单将由能源中心强制解质押,在合并归整转换完成后,应当重新办理交存。请各会员单位提示客户于2023年5月4日开盘前重新交存20号胶保税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由于无法合并归整的20号胶保税标准仓单将自动注销成现货,不可继续作为保证金使用,请各会员单位做好规定实施前的资金风险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