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宣传材料(五)——购买金融产品风险提示篇
- 发布时间:2018-05-04
- 来源:国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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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公司购买金融产品的注意事项
——“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购买金融产品风险提示篇
1.证券公司应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资格,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在营业场所公示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中注明的经营范围来确认。
2.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销协议。投资者可通过查看公司官方网站公示、查阅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等方式予以确认,防范“飞单”风险。
3.从事基金类金融产品销售的人员应当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及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销售银行理财、资管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投资者可通过营业网点的人员公示情况进行确认。
4.投资者应了解产品的投资风险及产品的风险评级,购买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金融产品。
5.投资者若发现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时,存在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司或监管部门反映。
6.投资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将钱款存入本人的证券资金账户中。若营销人员要求投资者将钱款存入此外其他账户,投资者应立即拒绝并防范风险,并及时向公司或监管部门反映。
(摘自:中国证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