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期所和能源中心调整部分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3-03
- 来源:国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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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和能源中心最新通知《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上能发〔2026〕18号),《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上期发〔2026〕83号)内容规定如下:
1、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4日(即3月3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低硫燃料油和集运指数(欧线)已上市期货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2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6000手;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手。
2、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4日(即3月3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6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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